吉林市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被征收,能拿到补偿吗?哪些“违建”不该拆?
吉林市老城区、松花江沿岸改造项目多,不少房子住了几十年都没办下房产证:有早年单位分的房,有自家宅基地上盖的,有历史遗留的临建。征收公告一来,有的直接被告知"没证就是违建,不补"。这话说得太满。法律给了一条明确的认定路径,很多被征收人恰恰卡在"不知道可以主张认定"这一步。
一、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征收时能拿到补偿吗?
看认定结果。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吉林省内房屋征收的实施,依据《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2020年3月10日施行)等规定执行。
二、什么情况下没证房子也算"合法",能补?
主要看形成原因。因历史原因形成、符合建房时政策、且经过调查认定属实的,应当视为合法建筑给予补偿。建房时间、审批手续、当时政策、原始凭证都能佐证。宣传示例:吉林市船营区居民老李(化名)九十年代自建房屋未办证,征收时被初步认定"违建";老李提交当年建房审批材料和缴费票据,要求重新调查认定,经核实后房屋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纳入补偿范围。宣传示例仅供参考,不承诺案件结果。
三、说拆就拆,谁有权认定违建?
认定要走程序。未经登记的建筑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调查认定,不能由征收实施单位说了算,更不能口头一句话就定。吉林市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都要按法定程序走,认定环节同样要留痕、可查。
四、房屋被认定成违建,怎么申诉?多久内要行动?
对认定和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一般60日内)或提起行政诉讼(一般6个月内)。同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把认定依据、调查材料调出来看——认定本身程序违法的,照样可以起诉撤销。
五、无证房补偿谈判,证据怎么准备?
建房审批材料、缴费票据、历史照片、宗地图、水电燃气缴费记录、户籍登记,能证明房屋形成时间和历史状况的材料都备齐,先固定证据再谈补偿。该维权时就维权,别拖到期限过了再想办法。类似问题可参考吉林市房屋征收补偿标准、长春房屋遭违法强拆行政赔偿、吉林市安置房过渡费的处理思路。
常见问题
吉林市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征收时能拿到补偿吗?
看认定结果。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市、县级政府应组织调查认定未经登记的建筑:认定为合法建筑或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什么情况下没证房子也算"合法",能补?
主要看形成原因:因历史原因形成、符合建房时政策、且经过调查认定属实的,应视为合法建筑给予补偿。建房时间、审批手续、当时政策、原始凭证都能佐证,别让征收方一句话就定成违建。
房屋被认定成违建,要拆,怎么申诉?
对认定和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一般60日内)或提起行政诉讼(一般6个月内)。同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认定依据和调查材料。
吉林市无证房补偿谈判,要准备哪些证据?
建房审批材料、缴费票据、历史照片、宗地图、水电燃气缴费记录、户籍登记,能证明房屋形成时间和历史状况的材料都备齐,先固定证据再谈补偿。
认定成违建不予补偿,还能主张哪些权利?
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本身要经法定程序,程序违法照样可以起诉撤销。房屋内动产、合法取得的建筑材料等仍应依法处理,别放弃程序救济。权益受损的,该维权时就维权,别拖到期限过了再想办法。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2020年3月10日施行)等官方发布文本整理,仅供普法参考,所引标准以当地人民政府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为脱敏宣传示例,不承诺案件结果。
